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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内容介绍 / introduce
1、概述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取得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向海关进行申请备案的手续。(包含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2、备案手续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3、有效时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4、备案的好处
(一)是海关采取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即使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利要求口岸海关予以扣留。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尽管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能否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由于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对货物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的。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三)预防将来可能的侵权行为发生。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
5、备案期限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期限为10年,不足10年按照该知识产权权利剩余有效期计算,可续展 实践中是按照7年来操作的。
6、办理时间
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30日内颁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 知识产权海关备提交资料 申请书;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副本或经登记注册机关认证的复印件;商标、专利、版权的证书或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或授权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海关总署认为需要抚松的其他文件。
7、变更续展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续展为在有效期前六个月提出申请,15天内审批。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变更:知识产权人的名称、地址、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情况、载有知识产权产品情况发生更变、代理人情况变更的,核准变更后10天内办理。
8、申请步骤
注册为系统用户
为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时间和提高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申请的效率,除特殊情况外,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所以,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
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缴纳备案费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每项备案800元)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权利授权号或备案申请编号;
提交纸面申请书
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备案费缴款凭据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的下列地址: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补正申请
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人邮递的纸面申请后才开始进行审核。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备案系统随时了解海关总署受理、审核、核准和驳回申请的全部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意见,对其申请进行补正。
收到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通知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都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不退还原申请文件。
9、申请文件
著作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著作权证明文件(二选一):
-著作权已登记: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
-著作权未登记:提供著作权作品样品和其他相关证据;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8、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9、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专利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专利证书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1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货物及其外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9、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10、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商标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二选一)
-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国际注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需提供变更、转让、 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特别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9、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10、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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